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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爱我家乡”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5日 | 作者:工会 | 点击量:[]

为了丰富广大教职员工的业余生活,营造和谐、向上、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决定,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举办“爱我家乡”主题摄影大赛。

参赛对象: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教职工摄影爱好者。

二、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的风格、题裁、地点不限,拍摄时间应为2010年以后。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大赛主题。

2、数码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作品格式为JPGE文件,长边不小于800像素。

3、照片不能进行加工处理(不接受合成照片),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4、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每人投送作品数量限5幅。

5、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强调个性和追求创新。

三、 投稿方式:

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电话直接联系负责人进行上交。 投稿热线:83502418

(QQ群:徐高师教工群371537042) 投稿电子信箱:13775976632@163.com

四、投稿要求:

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所用相机类型(手机、数码机)照片主题以及说明(必须配以50字左右文字描述),以上数据填写不全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活动具体时间安排:

征集作品时间:2015年3月26日—4月30日。

六、主办单位: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工会

七、活动声明:

1、参加者必须保留作品的原文件;参加者所提交的作品将被视为同意公开发表,所有参加作者均同意其参加作品在校园内展示。

2、作者对其参加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法律责任。如参加者剽窃他人作品或其它因素参加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加者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主办方、承办方无关。

3、发表的图片及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大赛组委会有权在未经参加者本人同意情况下进行删除。

4、所有参加作者均被视为对以上规定和要求认可。本条款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主办方有最终解释权。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工会

20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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