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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创建“徐州市文明单位”应知应会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6日 | 作者:校长办公室 | 点击量:[]

1、“三个文明”是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在党的十六大提出的。

2、“三创”精神指的是创业、创新、创优的“新江苏精神”。

3、“公道道德建设宣传日”为每年的“9•20”。

4、“环保三落实”指的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5、徐高师的校训“虚心实力”校风“热爱专业、勤奋学习、艰苦朴素、文明守纪”

6、徐高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题是“推动科学发展、提升办学层次”。

7、徐高师获得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情况:

1997-1998年度 “江苏省文明单位”

1999-2000年度 “江苏省文明单位”

2000-2001年度 “徐州市文明单位”

2002-2003年度 “徐州市文明单位”

2004-2005年度 “徐州市文明单位”

目前,正在争创“2006-2008年度徐州市文明单位”

8、“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9、《徐州市市民守则》

要爱国爱家,不自损形象;

要保护环境,不污染城乡;

要见义勇为,不冷漠观望;

要遵守秩序,不违法违章;

要崇尚科学,不迷信愚昧;

要明礼诚信,不粗俗欺诓;

要友爱谦让,不蛮横恃强;

要勤劳俭朴,不贪逸铺张。

10、徐州市文明市民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徐州。大力弘扬“有情有义、诚实诚信、开明开放、创业创新”的新时期徐州精神。

2、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维护秩序,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努力工作,廉洁奉公;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有高昂的劳动热情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模范遵守《徐州市市民守则》和《徐州市市民言行规范》,助人为乐,扶贫帮困,热心公益事业;绿化徐州,美化市容,树立环保意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有高尚的社会主义公共道德。

4、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团结邻里,计划生育,追求科学文明健康新生活,有良好的家庭美德。

5、坚持正义,弘扬正气,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在市民中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威信,产生较大的影响。

6、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勤劳致富;顽强拼搏奋斗,创造精彩人生,引领时代新风,成为市民群众的典范和楷模,树立了新时期徐州人新形象。

11、道德模范标准

1、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各奖项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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