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下午14时,财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了关于编制市直2022年部门预算的会议。会议上,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敬东局长对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明确预算编制范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为与市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包括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二、确保非税收入收支平衡。各单位结合2020年四季度及2021年前三季度非税收入实际完成情况,预测2022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三、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编报,人员及标准按照2021年8月份实际执行数编制。
四、一般运行类项目预算编制。一般运行类项目编制在职人员日常公用支出,执行综合定额标准。
五、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根据履行职能、事业发展需要和现有资产存量状况,遵循科学合理、保障需要、节俭使用等原则,依据“存量”定“增量”, 合理提出资产配置需求,编制资产配置相关支出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
财务处将按照预算要求,按时规范完成我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