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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面试、加试须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3日 | 作者:招就处 | 点击量:[]

一、考生凭“中考准考证”报名,参加面试、加试。

1、报考师范类各专业(包括小学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

2、报考师范类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还须参加专业加试。

3、报考小学教育、英语教育专业兼报乒乓球或音乐舞蹈特长的考生,须参加特长加试。

二、面试、加试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三、考生面试时,在交费处缴纳面试费20元,在指定地点填写“面试、加试记录单”。

四、面试、专业加试内容

1、面试内容:朗读、语言、五官形体。

2、英语教育专业加试内容:英语口语。

3、音乐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加试内容:必考项:声乐(自选曲目演唱)

选考项:器乐(自选曲目演奏)或舞蹈

4、美术教育、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加试内容:素描、色彩。

5、各专业面试或专业加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所有考生可选择中考前的4月29、30日,或中考结束后的6月19、20日来我校参加面试或专业加试。部分区、县考生,也可按以下的面试、加试时间及地点,在本地参加面试或专业加试。部分区、县考生,也可按以下的面试、加试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时间

区县

加试地点

4月30日

丰县考生

丰县实验小学

沛县考生

沛县第五中学

睢宁县考生

睢宁县第二中学

新沂市考生

新沂市第四中学

邳州市考生

邳州市李口小学

贾汪区考生

贾汪区团结小学

6、报考乒乓球、音乐舞蹈特长生的考生须本人到我校进行特长加试,时间为4月29、30日,或6月19、20日。

五、画具、颜料、乐器等考试用具自备。

六、考生在面试、加试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必须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替考及其它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加试资格。考生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考试结束后请即刻离开考区。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附:面试加试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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