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徐教人[2008]24号)精神,教师资格证书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将于2009年2月28日举行。现将有关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12月12、13、14日
二、报名地点:市区在徐州市教育局自考办(中山南路233号,原旅游学校),各县(市)、贾汪区在当地招考办。
三、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社会人员报名时携带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
2、在职中小学教师携带毕业证、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报名。
报名时不需带照片,所有考生凭身份证现场摄像。所报教师资格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需要加考两门自学考试课程的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徐州市自考办
200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