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核分两种方式进行,即专业考试和专业随堂考核,考核实行教考分离。
一、考试科目:
2021:钢琴、声乐 、视唱
1921:钢琴、声乐、视唱
1821: 钢琴、声乐、自弹自唱
1721: 钢琴/声乐/器乐/舞蹈、自弹自唱、视唱
注:18级自弹自唱内容为3年级、17级自弹自唱内容为4-5年级苏教或人教版音乐课本歌曲,由系部统一命题,考生提前一小时抽取准备;歌曲伴奏和演唱需要完整,前奏、间奏、结尾不能缺少。
二、考查科目
不参加考试的专业学科,请相关专业教师进行随堂考查。
时间为2021年1月11-15日。成绩跟随其他考试科目一并上交。
三、考试时间安排:8:40—17:00
2021:1月5日周二全天
1921:1月6日周三全天
1821:1月7日周四全天
1721:1月8 日周五全天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要求:
1.考生按学号顺序依次进场考试,请提前5分钟候场。
2.凡迟到考生按弃考处理,一律不予补考。
3.所有作品须背谱演奏(唱),看谱参考的学生最高分不得超过80分。
4.考试作品需完整、流畅演奏(唱),声乐考试必须自备钢琴或音响伴奏,无伴奏者最高分不得超过80分;器乐考生鼓励加入钢琴或音响伴奏。
5、考生着装应整齐、简洁,符合考试规范。
6、三、四年级考生,以正式舞台表演的形式进行,不符合舞台表演规范的,该科考试不合格。
五、监考要求
1.监考人员安排:
1—3年级,根据考试科目提前一天教研室做好分组和监考准备,每组不少于3名监考老师;4年级,艺术系全体音乐老师。
2、分数确定
本组老师单独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取剩下分数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本学期期末成绩,低于5名评委的直接取平均值,成绩当场公布、张贴。
专业考试评分表
班级
评委签字: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