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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艺术系音乐专业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安排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7日 | 作者:董巍 | 点击量:[]

专业考核分两种方式进行,即专业考试和专业随堂考核,考核实行教考分离。

一、考试科目:

2021:钢琴、声乐 、视唱

1921:钢琴、声乐、视唱

1821: 钢琴、声乐、自弹自唱

1721: 钢琴/声乐/器乐/舞蹈、自弹自唱、视唱

注:18级自弹自唱内容为3年级、17级自弹自唱内容为4-5年级苏教或人教版音乐课本歌曲,由系部统一命题,考生提前一小时抽取准备;歌曲伴奏和演唱需要完整,前奏、间奏、结尾不能缺少。

二、考查科目

不参加考试的专业学科,请相关专业教师进行随堂考查。

时间为2021111-15日。成绩跟随其他考试科目一并上交。

三、考试时间安排:8:4017:00

202115日周二全天

1921:16日周三全天

1821:17日周四全天

1721:18 日周五全天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要求:

1.考生按学号顺序依次进场考试,请提前5分钟候场。

2.凡迟到考生按弃考处理,一律不予补考。

3.所有作品须背谱演奏(唱),看谱参考的学生最高分不得超过80分。

4.考试作品需完整、流畅演奏(唱),声乐考试必须自备钢琴或音响伴奏,无伴奏者最高分不得超过80分;器乐考生鼓励加入钢琴或音响伴奏。

5、考生着装应整齐、简洁,符合考试规范。

6、三、四年级考生,以正式舞台表演的形式进行,不符合舞台表演规范的,该科考试不合格。

五、监考要求

1.监考人员安排:

13年级,根据考试科目提前一天教研室做好分组和监考准备,每组不少于3名监考老师;4年级,艺术系全体音乐老师。

2、分数确定

本组老师单独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取剩下分数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本学期期末成绩,低于5名评委的直接取平均值,成绩当场公布、张贴。

专业考试评分表

班级

姓名

钢琴

声乐

自弹自唱

视唱

自选项目








































































评委签字: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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