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美术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和指导,提高学生美术专业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学期学生美术综合素质考核和考查方案,请任课教师认真遵照执行。
本学期专业考核分两种方式进行,即专业考试和专业随堂考核。
一、专业考试时间范围:
2021年1月11日—1月12日专业科目进行考试,考试年级1至4年级。考试题目2021年1月9日前报美术教研室。
1、专业考试科目
类别 |
班级 |
考试科目 |
美术 |
2022 |
速写、素描 |
1922 |
速写、素描、色彩 |
1822 |
色彩、素描 |
1722 |
色彩、素描 |
2、专业考试安排表
类别 |
班级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监考教师 |
美术 |
2022 |
速写 |
1月11日上午 10:20—11:50 |
王运娇 |
素描 |
1月11日下午 13:40—16:55 |
王 莹 |
1922 |
速写 |
1月11日上午 10:20—11:50 |
庄 焕 |
素描 |
1月11日下午13:40—16:55 |
刘海丽 |
色彩 |
1月12日上午 8:20—11:50 |
张吉鹏 |
1822 |
色彩 |
1月11日上午 8:20—11:50 |
武维传 |
素描 |
1月11日下午13:40—16:55 |
刘海丽 |
1722 |
色彩 |
1月11日上午 8:20—11:50 |
王 瑜 |
素描 |
1月11日下午13:40—16:55 |
刘 强 |
二、专业考查时间范围:
不参加考试的学科均进行随堂考查。课内无法完成的,也可在课后完成。
三、考核内容和要求
1、根据美术教学大纲精神,理论检测试卷出题时内容要紧扣学生学段特点,主要目的是检测各学段的学生对本学段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2、实践检测内容要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更重要的是考查学生的能力,包括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协作能力等。
3、成绩实行100制。专业考查成绩由任课老师负责评定,专业考试成绩由评委组审核,成绩与学生的平时成绩按4:6综合成学生的学期成绩后,上报教务处。
三、考核办法:
1、教考分离。
2、学生的成绩最终采用综合评定的办法。美术:总分100分,其中期中考核20分,期末考核20分,平时成绩60分。
3、期末专业成绩由评委组集体打分,评委组教师:武维传、刘海丽、张吉鹏、刘强、潘红梅、王瑜。
4、艺术评委组集体打分时间2021年1月13日下午2:00,地点23B三楼艺术系办公室。
以上考核方案,望各任课教师遵照执行,考核结束后认真填写好成绩统计表(见附表)交美术教研室存档。
美术教研室
2020年12月
附表: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美术考试(查)科目学生成绩统计表
年级: 科目: 科任教师: 年 月 日
班级 |
班级 人数 |
实考 人数 |
优秀 人数 |
优秀率 |
良好 人数 |
及格 人数 |
及格率 |
不及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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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术 考 试(查)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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