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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1日 | 作者:招就处 | 点击量:[]

徐州市教育局发布《徐州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意见》,其中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满分仍为36分。 凡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总分。体育中考成绩包括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和平时体育考核成绩两部分内容。满分为36分,其中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分值为30分,平时体育考核分值为6分。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时间4月13日至20日。

升学考试项目,市区考生跳绳、立定跳远为必测项目;50米、实心球两项中任选1项作为选测项目。各县(市)及贾汪区、铜山区考生,在50米、100米、跳绳、立定跳远和实心球中任选3项作为考试项目。

平时体育考核内容包括平时体育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的50米、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由学生所在学校体育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凡具有以下体征(早博、心律不齐、心肌炎、先天性心脏病、哮喘、癫痫)且已经在学校备案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班班主任根据备案资料申报禁考跳绳及50米跑选项学生名单,经学生本人及家长提供三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签字同意后,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备查,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该部分考生不再参加跳绳及50米跑选项考试,跳绳成绩以8分成绩直接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身体过于肥胖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报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后,单项可以免跳绳,以7分成绩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因身体发育过于矮小或年龄偏小(1999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正常参加体育考试,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报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总分不足24分的可以照顾到24分。

因身体原因平时不能正常参加体育中考项目训练并不能正常参加体育中考的学生,经学校审查确认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以单项7分成绩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在体育中考时段突发伤病等事项不能正常参加体育考试且经考委会确认的考生,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另行安排补考,补考时间为5月1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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