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江苏省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
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中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校(单位)报送材料种类
1.《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按以下类别分别填报:
①报省学科组评审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包括专职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
②报省学科组评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③报省学科组评审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④有学科评议权的高校报省高评委会评审的人员。
⑤有教授或副教授评审权及聘任制试点省属高校报批人员。
2.申报人员数据库(须包括上述五类申报人员)。
二、个人申报材料种类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大小,高级职务一式3份、中级职务一式2份)。
2.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表》复印件(超龄人员提供)。
5.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一式8份)。
6.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报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单或免考批件(原件)。
8.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
11.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2.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13.破格申报人员须报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
1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仅限破格申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供考核为优秀年度的考核表复印件)。
15.在中国期刊网上查询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清单。
16.江苏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1份,“结论意见B”页抽出,单独报送,转制中专校和合并到高校的教师同级转评不作要求)。
17.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正高级不超过10种,副高级不超过8种)。
18.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19.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20.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21.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22.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开展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演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23.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由学校单独报送)。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学校需对照个人《评审表》及证明材料,对“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中所有信息认真审核、逐项把关。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由申报人个人填写的栏目,必须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3.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及成果截止时间为申报年度上一年年底。
4.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经学校人事部门逐件审核确认,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5.个人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省教育厅印制的送审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并按附件1“学科目录”填写送审学科。
附件:
1.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2.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3.临床医学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4.江苏省高校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
5.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