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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校园安全工作九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4日 | 作者:学工处 | 点击量:[]

全国接连发生了六起严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校园暴力事件,影响恶劣。在此非常时期,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再次重申九点要求,希望全校师生务必认真做好。

第一,我们全校师生都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第二,加强门卫管理。正常教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接待外来人员,如特殊原因必须接待的,可在传达室进行。学生进出学校一律凭个人的有效证件(包括胸卡、学生证、图书证等,做到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因病、事等原因进出学校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假条。晚自习等非正常教学期间进出校门,须持值班人员或医务室大夫的签条。近两周时间学校南大门根据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要求实行封闭管理,出入时要持假条或长假通行证。迟到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在传达室登记后,方可入校。

第三,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当天值班老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值班前会议,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校园及重要部位的巡查,以及重点时段校门等周边环境的巡视,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学生一定及时与值班老师联系。

第四,要切实注意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商店务必加强管理,建议学生不到校外路边商贩处购买食品。

第五,要注意教室、办公室的安全。学生离开教室一定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财保委员应切实履行检查验收工作。晚自习结束后请学生尽快离开教室,9:50将封闭教学楼所有出口。

第六,要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上学的同学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一定要小心谨慎,车速放慢以防发生意外。严禁学生乘骑摩托车上学。来往于学校本部及其他教学区的同学,途中避免嬉笑打闹,以免发生意外。

第七,谨慎网络交友,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学校尽量着校服,不穿不符合学生身份的服装,不要与社会上闲杂人员通过网络交往,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另外严禁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

第八,要注意用水、用电安全。禁止将热水瓶散乱放置在校园公共区域,以免被别有用心之人乘机破坏。宿舍区域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禁止私接电源,严禁使用明火。离开宿舍时,务必要关闭水龙头和电源。

第九,加强车辆管理。所有机动车以及自行车、电动车等,务必按照学校的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禁止乱停、乱放。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201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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