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校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2023级、2022级、2021级、2010级,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评定奖学金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文明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热爱劳动,认真执行师范生守则,德育成绩优良。
B、刻苦钻研、努力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C、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学生管理,身心健康,有良好文明习惯。
2、评定等级的条件;
参加评定奖学金的学生在具备评定的基本条件下,还必须符合下表等级条件。
奖学金评定德、智、体等各方面的基本条件
等次 |
德育 |
全部学科(考试、考查)总评成绩 |
体育 |
特等 |
优 |
85分以上 |
85分以上 |
一等 |
优 |
80分以上 |
80分以上 |
二等 |
优 |
75分以上 |
75分以上 |
三等 |
良 |
70分以上 |
70分以上 |
说明:A、85分以上含85分,以此类推;
B、考试、考查课总评成绩按2022-2023学年度第一、二学期期末成绩来计算总评成绩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C、考查课成绩包括见实习成绩。
D、各班可根据具体情况,与量化考核积分挂钩,排定名次评定。
三、奖学金的等级及享受比例
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档次。具体享受比例、比例范围及奖金金额如下表:
等 级 |
享受比例 |
比例范围 |
奖学金金额 |
特等奖学金 |
1% |
系部协调 |
1000元/年 |
一等奖学金 |
5% |
系部协调 |
600元/年 |
二等奖学金 |
15% |
班级内部 |
400元/年 |
三等奖学金 |
30% |
班级内部 |
200元/年 |
注:各班评选比例不得突破。不足和超额部分一律四舍五入,各档奖学金不能兼得。
四、评定基本原则、评定纪律和要求
1、基本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不推不评的原则。
2、评定纪律
(1)任何推荐小组和个人不得虚报、假报学生成绩及操行评定,一经发现将严肃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错误。
(2)及时举报评定中有作弊行为者,给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各班分配的奖学金数额,必须按规定的等级,规定的金额评定,任何班级、个人不准留作它用,若发现,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学金。
A、2023-2024学年度及本学期内有无故旷课、旷宿行为;
B、一学期因病因事缺课累计达30学时;(即正常请假)
C、早操、课间操、自习、劳动等因病因事缺勤,一学期累计达30次;
D、受到学校行政纪律处分;
F、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公安机关拘留。
五、评定办法
1.根据班级学生人数,参照奖学金享受的比例,明确名额分配。
2.各系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
3.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考勤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组成评定推荐小组。严格按基本条件进行严格核实、审查。
4.学工处、教务处负责对各班上报的奖学金评定表进行审核,报学校批准;特等、一等奖学金由各系评定小组根据专业设置、学生人数、申报比例、名额分配、评定条件、以及其它条件综合评定推荐,由学工处、教务处严格把关评定后报学校党委会审核认定。
5.评定时间和程序
评定时间
10月16日-10月23日班级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并上报系办,各系经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后,于10月25日前将奖学金汇总表和奖学金评定表报学工处。
评定程序
(1)班级评定推荐小组,总结了解全班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
(2)按评定条件对该班学生排列文化成绩、量化积分名次及对应的其它成绩,梳理出相应的奖学金获得者。
(3)班主任填写班级奖学金推荐表。班级奖学金推荐表要实事求是的填写,班主任须签名盖章并上报系办。
(4)经系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评定后,填写奖学金汇总表并上报学工处。
(5)学工处、教务处审核后,上报学校党委。
(6)学校党委、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7)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