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评优评先的通知
一、关于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请各系结合本系的专业设置、年级、校区等实际情况,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评。各系可以在原有评选方案的基础上,有所变革,但评选的基本条件不得改变。
1、基本条件: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在2年以上,所带班级有2次以上被评为校文明班级;在外校曾担任过班主任,后调入的老师,在本校担任一年以上班主任,且获一次以上文明班级。
2、名 额:每个系初评6--7名班主任教师。
3、时 间:各系请于元月12日前将初评结果、优秀班主任申请推荐表、事迹材料、上交学工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同时上报符合基本条件的班主任名单)
二、关于文明班级的评选:
1、基本条件:在学校各项争先创优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班级;
2、名 额:每个系按要求控制在系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3、时 间:各系请于元月12日前将评选结果上交学工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希望各系认真宣传,积极组织,按照学校优秀班主任、文明班级的评选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优秀班主任和文明班级的评选工作。
三、关于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文明学生、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
班主任老师要做的工作是填写优干、三好学生推荐表,具体要求如下:
1、优干、三好生人数占全班人数的20%,单项积极分子占10%;
2、职务栏优干要填,其他可不填;各科成绩中如低于75分请填写,高于75分不要填;
3、本表请于本学期结束(元月14日)前交各系办公室;
4、请班主任务必按推荐顺序填写;
5、空白表可到http://www.xzgdfs.com/学生工作/通知通告/处下载;
6、文明学生可报2人,可兼报。
请各系按照15%的比例将评选结果下学期开学前上报学工处备案。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学生工作处
2008.12.16
附件一、 优秀班主任申请表
附件二、优干三好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