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关于落实省教院分院办《关于下达2008年9月至2009年6月江苏教育学院分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经费指标的通知》的意见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经费指标通知的精神,结合我们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发放办法,具体意见如下:
一、伙食补贴的发放对象:
(1)、2005级在校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2)、2008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伙食补贴的指标数:
264名
三、伙食补贴金额及时间:
(1)、补贴金额:每人每月补贴40元,每人补助10个月,计:40*10=400元
(2)、享受时间:2008年9月---2009年6月
四、每班享受伙食补贴的指标数:
班级人数乘以(264除以2005级与2008级人数和的结果)即:班级人数ⅹ0.18(四舍五入)就是各班实际享受伙食补贴的指标数。
五、各班上报时间:
各班务必于2009年6月26日前将推荐学生名单上报学工处,逾期责任自负。
六、具体做法:
每班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考勤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等人组成班级伙食补贴推荐领导小组,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指导下,根据各班享受伙食补贴的人数,负责推荐、选定本班享受伙食补贴的学生。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享受资格,并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工处
200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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