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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生仪表要求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9日 | 作者:学工处 | 点击量:[]

为严明校风校纪,使同学进一步明确仪表规范,特对同学日常仪表提出以下要求:

1.学生应在周一全天和重大活动期间统一规范着装,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衣应拉好拉链,保持整洁大方。

2.平时出入教学场所尽可能统一着装,着便装时不得穿过短、过瘦、过紧、过透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服装。

3.不允许烫发、染发、接发、戴假发。男生应做到前发不覆额、侧发不掩耳、后发不及领,不留长发及奇异发型。女生不做奇异发型。

4.不得佩戴首饰,包括耳棒、脚链和红线等。

5.不允许化妆、嫁接睫毛、涂睫毛膏。

6.不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

7.不允许在校园内教学区穿任何形式的凉拖、皮拖,拖鞋,背心等。

8.不穿奇装异服。(注:低胸、露脐、露背、吊带衫、低腰裤等。)

9.男生不穿无袖汗衫和短裤,不打赤膊。

10、正确佩带团徽、校牌、袖章等标志,保持证件的完整有效。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学生工作处

200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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