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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评优评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7日 | 作者:学工处 | 点击量:[]

一、关于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请各系结合本系的专业设置、年级、校区等实际情况,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评。各系可以在原有评选方案的基础上,有所变革,但评选的基本条件不得改变。

1、基本条件: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在2年以上,所带班级有2次以上被评为校文明班级;在外校曾担任过班主任,后调入的老师,在本校担任一年以上班主任,且获一次以上文明班级。

2、名 额:每个系初评6--7名班主任教师。

3、时 间:各系请于元月15日前将初评结果、优秀班主任申请推荐表、事迹材料、上交学工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同时上报符合基本条件的班主任名单)

二、关于文明班级的评选:

1、基本条件:在学校各项争先创优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班级;

2、名 额:每个系按要求控制在系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3、时 间:各系请于元月15日前将评选结果上交学工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希望各系认真宣传,积极组织,按照学校优秀班主任、文明班级的评选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优秀班主任和文明班级的评选工作。

三、关于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文明学生、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

班主任老师要做的工作是填写优干、三好学生推荐表,具体要求如下:

1、优干、三好生人数占全班人数的20%,单项积极分子占10%;

2、职务栏优干要填,其他可不填;各科成绩中如低于75分请填写,高于75分不要填;

3、本表请于本学期结束(元月22日)前交各系办公室;

4、请班主任务必按推荐顺序填写;

5、空白表可到http://www.xzgdfs.com/学生工作/通知通告/处下载;

6、文明学生可报2人,可兼报。

请各系按照15%的比例将评选结果下学期开学前上报学工处备案。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学生工作处

2010年1月5日

申报表

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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