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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夏季教室、宿舍空调使用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1日 | 作者: | 点击量:[]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防止因空调使用不当温度过低,造成学生因受凉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的聚集性事件的发生,特制订徐州高等师范学校教室、宿舍空调使用暂行管理办法。

一.各班教室、宿舍空调要安排专人管理,班主任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开、关空调。

二.气温低于30℃时,教室、宿舍不得开空调,以自然通风为主。

三.气温高于30℃(含30℃)时,教室、宿舍可以开空调,但空调的温度必须设置在 26℃至28℃之间。

四.使用空调时,出风口方向不能直接对着人吹,应使风口向上或左右摆风。建议学生准备长袖或薄毛衣等衣物,避免着凉。

五.开关空调的时间。早自习、早操时间不主张教室开空调,以开窗通风为主。午饭(上午11:30-下午13:30)和晚饭期间(17:30-18:30)以及放学后(21:10后)应关闭教室空调,并及时开窗通风。连续使用空调两小时至少通风半小时;早上、中午离开宿舍时关闭空调,保持开窗通风状态。晚就寝时将空调使用时间设置为34小时。

六.当某班、某宿舍一天同时出现3例及以上或三天内出现五例及以上感冒发烧的现象,学校将令其停止使用空调,以自然通风为主,以避免引起交叉感染。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空调。

七.班主任为空调使用第一责任人。学工处、系部负责检查教室、宿舍空调使用和开窗通风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班级量化,如发现空调使用不当或温度设置在26℃以下的班级或宿舍,将取消文明班级评选资格。

八.此暂行管理办法解释权在学工处。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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