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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比细则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31日 | 作者:学工处 | 点击量:[]

校运动会既是检测我校素质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展示学生精神风貌的重要载体。我校秋季田径运动会、春季游戏运动会是学校多年来固化下来的颇具特色和影响的传统活动,也是展示各班风采,培养班级团结力、凝聚力和顽强拼搏精神的一次体育盛会。为保障运动会的顺利进行,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大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运动会氛围,特制定校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比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领导小组:

运动会组委会设立精神文明奖评比小组,评比小组由学工处、团委、系部书记以及学生会部分成员组成。

组长:倪正华

组员:郁光磊、刘琳、陈以民、杨平、王静、张荣云、陈艳、朱红戈、孙桂平以及学生会部分成员

二、具体评比办法

(一)考勤(20分)

1.班级人数齐。无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每人次扣1分。

2.观众队伍齐。班级队伍整齐,无比赛项目的同学不得擅自离开观众席,不随意到教室内逗留,出现违规每人次扣1分。(依据学生会核准的人数为依据)

3.学生随便请假离校的,每人次扣1分。

(二)仪表(10分)

1.各班级全体成员着运动服。

2.学生着装仪表不得出现违反学校仪表规范,出现违规现象每人次扣1分。

(三)纪律(30分)

1.文明观看。在观看过程中不得做与运动会无关的事情,如:打牌、织毛衣、听MP3、看视频、玩游戏机、嬉戏打闹、围聚聊天、吃瓜子等,更不允许出现吵架、打架斗殴现象。

2.不允许将外校人员带入场地内或在体育场外围聚等待,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

3.竞赛场内纪律要求:有比赛项目的同学项目结束后,迅速离开场地,不得在场内逗留。1500米以上长跑项目时,每班指定2名同学服务。

4.成立文明啦啦队,适时为运动员加油鼓劲,增加赛场气氛。

5.经裁判认定干扰比赛的每人次扣5分;运动场内随意走动者每人次扣1分。

(四)卫生(10分)

1.观看过程中不得乱扔果皮、纸屑,保持本班场地清洁。

2.运动会结束之后,有专人打扫本班场地,确保人离开后场地干净、整洁。

(五)运动风尚(10分)

1.运动员要有良好的赛风,服从裁判、遵守比赛规程、文明参赛。如有问题,可以向大会组委会反映,不得与裁判员发生冲突,更不得辱骂裁判。

2.运动员按照赛程参加比赛,无故放弃比赛者,每人次扣1分。

3.运动员自觉服从裁判,如与裁判发生顶撞,每人次扣2分。

(六)宣传报道(20分)

各班应组织本班同学积极写稿、投稿,报道运动场赛况以及本班感人事迹,以鼓舞同学士气。本班来稿和采稿数量也将纳入精神文明评比当中。

1.各系根据班级宣传稿件数量和质量进行评比,同时根据广播站录用和播出稿件数量进行评比,较为突出的班级酌情加分。

2.运动会期间,各班级学生为学校或他人做出的好人好事每人次加2-5分。

(七)运动会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班级精神文明奖评比资格

1.比赛过程中运动员有冒名顶替的、无故弃权、徇私舞弊的。运动员不服从裁判,运动员之间有吵架、打架等情况的;

2.班级有同学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或是班级内学生多次出现违纪行为的;

3.班级不打扫临时划分的打扫范围的,或是班级卫生状况较差的;

4.班级之间或班级内发生冲突,情节严重的;

5.班级项目比赛中出现领跑、带跑的。

三、奖励办法

对精神文明奖和单项奖的获得者,全校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奖状;并将获奖加分情况纳入校文明班级的评比中。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学工处 团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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