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分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院分院〔2011〕20号)精神,现将做好今年我校评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五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五年级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四、五年级在校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材料上报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文字材料)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文字材料)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电子材料)
4、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所需的空白表格在邮箱xzgssgb@163.com下载,邮箱密码:83507412;或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上。
三、上报时间
10月10日下班前。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金为三个档次:2000元、3000元、4000元。必须拉开档次,平均为每人3000元。即各班助学金总额为:人数×3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已享受过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再参加此次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但能参加助学金的评选。
3、指标为等额分配,不能增加,表格中的入学时间统一填2010.9
4、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保证此项工作平稳进行。
附件:2011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