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科:
我校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现将评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严格按照《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标准,以班级为单位认真评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以激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争取德、智、体、美、能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评定范围:07级—10级在籍、在班学生,因违纪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得参与评选。
三、评定指标:各系严格审核各班级上报的学生材料,根据指标中规定人数进行评定,不得超出指标范围,本次评定工作原则上按照各系上报结果为准。各系指标分配如下:
系科
| 总人数
| 特等奖学金
1%
| 一等奖学金9%
| 二等奖学金15%
| 三等奖学金30%
|
中文系
(含高考班)
| 578人
| 6人
| 52人
| 87人
| 173人
|
艺体系
| 506人
| 5人
| 46人
| 76人
| 152人
|
数理系
| 484人
| 5人
| 44人
| 73人
| 145人
|
外语系
| 1039人
| 10人
| 94人
| 156人
| 312人
|
四、材料要求:
1、各班特等、一等奖学金申报表一份,为保证内容真实无误,申报表成绩一栏必须由班主任填写。
2、各系将各班上报名单汇总,形成本系科奖学金评定总表(文字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奖学金评定汇总表及受处分学生名单本周内发至各系科书记邮箱。
3、本着节俭、高效原则,《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及本通知不再印制下发到各班级,可登陆学校网站—学生工作—通知公告中下载查看。
五、上报时间:
3月4日前完成本系评定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学工处。
附: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工处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