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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3日 | 作者:学工处 | 点击量:[]

各系科:

我校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现将评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严格按照《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标准,以班级为单位认真评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以激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争取德、智、体、美、能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评定范围:07级—10级在籍、在班学生,因违纪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得参与评选。

三、评定指标:各系严格审核各班级上报的学生材料,根据指标中规定人数进行评定,不得超出指标范围,本次评定工作原则上按照各系上报结果为准。各系指标分配如下:

系科

总人数

特等奖学金

1%

一等奖学金9%

二等奖学金15%

三等奖学金30%

中文系

(含高考班)

578人

6人

52人

87人

173人

艺体系

506人

5人

46人

76人

152人

数理系

484人

5人

44人

73人

145人

外语系

1039人

10人

94人

156人

312人

四、材料要求:

1、各班特等、一等奖学金申报表一份,为保证内容真实无误,申报表成绩一栏必须由班主任填写。

2、各系将各班上报名单汇总,形成本系科奖学金评定总表(文字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奖学金评定汇总表及受处分学生名单本周内发至各系科书记邮箱。

3、本着节俭、高效原则,《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及本通知不再印制下发到各班级,可登陆学校网站—学生工作—通知公告中下载查看。

五、上报时间:

3月4日前完成本系评定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学工处。

附: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学工处

201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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