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请各系结合本系的专业设置、年级、校区等实际情况,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评。各系可以在原有评选方案的基础上,有所变革,但评选的基本条件和初评名额不得改变。
1、基本条件: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在2年以上,所带班级有2次以上被评为校文明班级;
2、名额分配:每个系初评的优秀班主任教师的人数为:符合优秀基本条件班主任人数的二分之一(上报时,附符合条件班主任名单)或班主任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四舍五入);
3、评定时间:各系请于元月14日下班前将初评结果、优秀班主任申请推荐表上交学工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所有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予评选)。
二、关于文明班级的评选:
1、基本条件:在学校各项争先创优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班级;
2、名额分配:每个系按要求控制在系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3、时 间:各系请于元月14日下班前将评选结果上交学工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希望各系认真宣传,积极组织,按照学校优秀班主任、文明班级的评选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优秀班主任和文明班级的评选工作。
三、关于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文明学生、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
班主任老师要组织做好评优宣传、引导的工作,认真填写优干、三好学生推荐表。
1、优干、三好生人数占全班人数的20%,单项积极分子占10%;
2、职务栏优干要填,其他可不填;各科成绩中如低于75分请填写,高于75分不要填;
3、本表请于本学期结束前(元月23日)交各系办公室;
4、请班主任务必实事求是、按推荐顺序填写;
5、空白表可到http://www.xzgdsf.com/学生工作/通知通告/关于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评优评先的通知处下载;
6、遵规守纪、文明学生标兵报2人,可兼报。
请各系按照15%的比例将评选结果下学期开学前上报学工处备案。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评优评先表格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学生工作处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