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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参评省教院首批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30日 | 作者:学工处 | 点击量:[]

接省教育学院通知,省教育学院将评选首届优秀班主任,现将基本条件和要求通知如下,希望班主任老师相互转告,按要求领取、填写申报草表。

基本条件:

1、 在编在岗的班主任老师;

2、 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3、 连续五年或累计十年;

4、 近五年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德育论文两篇;

5、 本人近五年获校级以上奖励至少两次;

6、 近五年所带班级获至少两次校级以上荣誉。

注:“以上”均含本级

要求:

1、 请符合条件的班主任老师周三、周四到学工处领取草表,并于周五1200前将草表交至学工处;

2、 请将发表的德育论文封面、目录、原文一并复印上交。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学生工作处

20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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